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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 400余家企业侵权参展企业须守法
日期:2005-11-13 23:17:23     来源:   编辑: 

       广交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徐兵30日介绍,第98届广交会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共受理知识产权投诉案件287宗,与上届相比,投诉量增加41%,最终有454家企业被认定涉嫌侵权。大会有关专家指出,很多中国企业仍然缺乏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了解。
   
     徐兵说,交易会期间被投诉企业有822家,比上届增加6%,认定构成涉嫌侵权企业454家,增加7%。从投诉情况看,专利侵权占绝大多数,共有投诉217宗,涉及企业577家,最终认定构成侵权的334家;商标侵权投诉60宗,涉及企业216家,最终认定110家;版权侵权投诉10宗,涉及企业29家,最终认定10家。
   
     广交会业务办主任刘新华说,大会投诉办发现所受理的投诉案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参展商对有关法律知识的缺乏造成的。他说,参加展览会的企业应掌握以下知识产权保护知识。
   
     首先,企业必须树立不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理念。在明知他人有而自己没有相关知识产权的情况下,制造、销售侵权产品;或自己没有知识产权而在相应产品和包装、宣传资料上假冒他人的知识产权,都是性质很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可以并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要了解我国专利权的审批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明确规定,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进行初步审查,这样,很可能会出现类似的产品先后有多份专利的情况,按照“申请在先”的原则,后申请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应为无效,与先申请的专利相同或近似的即可认定为侵权。参展企业如能事先了解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第三,要熟悉宣告专利无效和专利复审的程序。对专利权持有异议的,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宣告专利无效。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某一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参展企业应当注意收集保存自己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相关资料,以作为主张知识产权权利的证据。
   
   来源: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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