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通用网址:浙江法律咨询网 咨询中心注意事项  
位置:首页>>知识产权>>商标>>正文
黑龙江非公企业商标被认定为驰名政府奖百万
日期:2005-11-13 23:18:55     来源:   编辑: 

       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局了解到,近日出台的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在对非公经济发展的财税金融支持和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都有重大突破,新政策规定,非公企业注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政府将奖励百万元。
   
     据了解,新政策在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与待遇方面做了许多具体规定,对税收增幅大、贡献突出的非公有制企业,各级政府给予奖励;从2005年起,凡注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或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由省政府奖励100万元;设立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投诉受理中心,建立和完善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机制等。
   
     政策还规定,从今年起设立省政府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额度为5000万元,今后视省财力状况逐年增加;省、市财政要逐年扩充政策性担保机构资本金,对主要从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民营担保机构,各级政府给予开办费补助;进行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和商业银行试点,积极为非公有制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来源:新华网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 留言本 咨询论坛

如果你觉得本站不错,别忘记将浙江法律咨询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她)也享受免费的法律服务。

发送给好友 打印此页 [收藏本页]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须知:
·请注意文明用语,请勿人身攻击。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相关法律法规。
·您应当对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负责。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网站管理员有权删除违反上述提示的评论。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声明
  “浙江法律咨询”网站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也希望他人能尊重本站的合法权益。
  对未经“浙江法律咨询”网站同意,而擅自以各种形式转载、复制、翻制、发行、出版或进行营利性使用本网站所享有知识产权的内容时,本网站保留诉诸法律权利。
  本站纯属非盈利、公益性质的站点,部分内容摘自互联网,如果因此而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网站深表歉意,在接到您的通知之后,马上将该内容删除。

推荐律师
浙江杭州律师吴旭华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法律咨询电话13335716315
法律咨询电话057188938386

    

推荐文章

·吴旭华律师接受搜狐公司焦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杭州
·本站在GOOGLE关键词“法律
·诉讼常识精解—建议咨询者
·本站开通短信服务平台,欢
·私人律师服务卡-您身边的
·浙江裕阳律师事务所—吴旭
·吴旭华律师的《网上交易风
·吴旭华律师就酒店代驾服务

联系地址

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20层 吴律师

公交节能公司站:25/K25 41/K41 42/K42 K74 86/K86 K199 820/K820

公交翠苑五区站:K63 156/K156 526/K526 841

81514001 13335716315

  浙ICP备05060809号Copyright ©2002 - 2005 Zj-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