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标明注册标记。但这不是强制性规定,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时也可以不标明注册标记。未标明注册标记对保护注册商标的权益有不利之处:一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犯要求处理时,法院可能会因侵权人不知该商标为注册商标而对其从轻处理;二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时,对方可能因不知为注册商标而不同意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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