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通用网址:浙江法律咨询网 咨询中心注意事项  
位置:首页>>电子商务>>正文
淘宝网招财进宝将于今天撤销 刚满月便夭折
日期:2006-9-26 22:39:50     来源:   编辑: 

  淘宝“招财进宝”满月便夭折

  早报浙江专稿 吴昊

  一度试图打破中国电子商务网站“免费午餐”惯例的淘宝网最终还是选择向网民“妥协”,其有偿增值服务“招财进宝”将于今天撤销。
 
  在浙江东方公证处监督下,本月1—10日,淘宝网为竞价排名服务“招财进宝”进行了为期10天的“网民公投”。结果,对这一自推出以来就备受争议的服务项目,127872票赞成取消,约占61%;81322票赞成保留,约占39%。

  投票结果决定了它的命运。随后,淘宝网发布致网民的公开信,称将于12日起取消诞生刚满1月的“招财进宝”;推出该服务后卖家支付给淘宝网的所有服务费,将在21日24时前全额退至卖家的支付宝账户。

  早报记者发现,在公开信后的323页跟帖中,大多数网民对淘宝“重视店主意见表示欣慰”,愿继续“淘宝”。至此,淘宝网与网民间因招财进宝收费问题引发的“罢市危机”终于画上句号。

  “招财进宝”是淘宝5月10日推出的竞价排名服务,卖家自愿就所售商品的关键词出价,当买家按关键词搜索商品时,使用“招财进宝”增值服务的卖家商品在搜索结果中优先显示,以增加成交量。

  但这项服务未得到所有“淘友”认可。部分卖家称,使用后交易量反而减少,认为“招财进宝”有变相收费的嫌疑。随后,一些卖家称将在6月1日以集体“罢市”抗议,还表示,如淘宝不取消“招财进宝”,将集体跳槽到其他个人电子商务网站。

  与此同时,淘宝最大竞争的对手eBay易趣宣称正抢占淘宝的市场份额,在第一季度,eBay的商品毛利、交易数量均实现两位数增长;总部在深圳的腾讯旗下电子商务网站“拍拍网”也着力宣传“蚂蚁搬家”活动,大挖其他电子商务网站“墙脚”。

  淘宝马上作出反应。5月26日宣布修改“招财进宝”规则,限制商品竞价数量;29日,阿里巴巴CEO马云以“风清杨”的ID发表文章《谈谈拥抱变化》,对在推出“招财进宝”过程中未能与网民及时沟通表示歉意。6月1日14时,淘宝推出“全民公投”,表示将以网民意志决定招财进宝服务的去留(早报“大都会”版、财经版曾作连续报道)。

  “淘宝已掌握一些证据,只是不适宜公开。”昨天,淘宝网公关经理陶然告诉早报记者,不排除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这起风波中挑拨。他透露,大部分反对者的IP地址集中来自深圳等地。他说,据淘宝统计,6月1日当天,真正将商品全部下架的卖家不到5人,但是,“20多万用户投票表明了自己的判断,大部分认为‘招财进宝’不适用———我们尊重大部分人的意愿”。

  “淘宝网是以‘网民公投’的形式为自己找了一个台阶。”据业内人士分析,近几年收费邮箱、收费彩铃下载,乃至未来的收费音乐下载,正悄悄改变人们吃“免费网络午餐”的习惯,“但中国C2C电子商务产业尚处发展阶段,最终的收费市场还需进一步培育成熟”。

  淘宝网提供给早报记者的资料显示,5月以来,其日均成交额为4700万元,超过67家沃尔玛中国门店单日总销售额。2006年全年,淘宝成交额有望突破140亿元,超过2005年中国网上购物市场的总成交额。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 留言本 咨询论坛

如果你觉得本站不错,别忘记将浙江法律咨询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她)也享受免费的法律服务。

发送给好友 打印此页 [收藏本页]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须知:
·请注意文明用语,请勿人身攻击。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相关法律法规。
·您应当对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负责。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网站管理员有权删除违反上述提示的评论。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声明
  “浙江法律咨询”网站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也希望他人能尊重本站的合法权益。
  对未经“浙江法律咨询”网站同意,而擅自以各种形式转载、复制、翻制、发行、出版或进行营利性使用本网站所享有知识产权的内容时,本网站保留诉诸法律权利。
  本站纯属非盈利、公益性质的站点,部分内容摘自互联网,如果因此而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网站深表歉意,在接到您的通知之后,马上将该内容删除。

推荐律师
浙江杭州律师吴旭华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法律咨询电话13335716315
法律咨询电话057188938386

    

推荐文章

·吴旭华律师接受搜狐公司焦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杭州
·本站在GOOGLE关键词“法律
·诉讼常识精解—建议咨询者
·本站开通短信服务平台,欢
·私人律师服务卡-您身边的
·浙江裕阳律师事务所—吴旭
·吴旭华律师的《网上交易风
·吴旭华律师就酒店代驾服务

联系地址

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20层 吴律师

公交节能公司站:25/K25 41/K41 42/K42 K74 86/K86 K199 820/K820

公交翠苑五区站:K63 156/K156 526/K526 841

81514001 13335716315

  浙ICP备05060809号Copyright ©2002 - 2005 Zj-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