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通用网址:浙江法律咨询网 咨询中心注意事项  
位置:首页>>电子商务>>正文
银联卡跨行查询收费暂搁浅
日期:2006-3-19 19:57:34     来源:   编辑: 


  晨报讯 昨天,记者从银联及相关银行获悉,原定于2006年4月1日起实施的银联卡跨行查询收费已暂时搁浅,中国银联近日已经以函件的形式明确告之各家成员银行。知情人士称,此次收费暂不执行是由于相关系统需改造升级,以及各成员行尚未做好收费前的公告工作。

  中国银联于3月7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查询收费范围和时间的函》中称:综合考虑各方建议后,查询收费的范围调整为,只对ATM渠道发起的跨行查询交易收取手续费。其他渠道,包括POS、网上等渠道发生的跨行查询交易暂不收费;而境内跨行查询收费、跨境查询收费以及调整跨境取现交易手续费的工作原定于2006年4月1日起实施,但根据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正式实施时间近期将另行函告。

  中国银联相关负责人昨天证实,收费一事的确暂时搁浅,他还表示,银联事实上已交出了收费的主导权。不过,银联的函件特别强调,各成员机构在接到银联确定实施日期的正式函件前,不宜将收费事宜向持卡人公告。这意味着,收费正式实施的时间将至少后延1个月,因为银行需要预留一定的公告期。

  [晨报提醒]

  银联的函还公布了具体收费标准:对于境内(不含港澳)银联卡在境外(含港澳)的查询交易,银联向境内发卡机构收取2元人民币/笔;对于境外发行的银联卡在境内的查询交易,银联向境内受理机构支付1.5元人民币/笔;对于境内银联卡在境内的查询交易,向发卡机构收取0.20元人民币/笔,受理机构分利润为0.10元人民币/笔。

  记者还获悉,银联的函同时确定将境内发卡境外使用的跨境取现手续费从原来的10元/ 笔调整为12元/笔。此外,依据此前下发的《关于收取品牌服务费的函》,从4月1日起,银联将向各银行收取品牌服务费,内容包括,按照贷记卡、准贷记卡跨行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二分别向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双向收取品牌服务费,借记卡暂不收费。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 留言本 咨询论坛

如果你觉得本站不错,别忘记将浙江法律咨询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她)也享受免费的法律服务。

发送给好友 打印此页 [收藏本页]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须知:
·请注意文明用语,请勿人身攻击。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相关法律法规。
·您应当对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负责。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网站管理员有权删除违反上述提示的评论。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声明
  “浙江法律咨询”网站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也希望他人能尊重本站的合法权益。
  对未经“浙江法律咨询”网站同意,而擅自以各种形式转载、复制、翻制、发行、出版或进行营利性使用本网站所享有知识产权的内容时,本网站保留诉诸法律权利。
  本站纯属非盈利、公益性质的站点,部分内容摘自互联网,如果因此而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网站深表歉意,在接到您的通知之后,马上将该内容删除。

推荐律师
浙江杭州律师吴旭华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法律咨询电话13335716315
法律咨询电话057188938386

    

推荐文章

·吴旭华律师接受搜狐公司焦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杭州
·本站在GOOGLE关键词“法律
·诉讼常识精解—建议咨询者
·本站开通短信服务平台,欢
·私人律师服务卡-您身边的
·浙江裕阳律师事务所—吴旭
·吴旭华律师的《网上交易风
·吴旭华律师就酒店代驾服务

联系地址

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20层 吴律师

公交节能公司站:25/K25 41/K41 42/K42 K74 86/K86 K199 820/K820

公交翠苑五区站:K63 156/K156 526/K526 841

81514001 13335716315

  浙ICP备05060809号Copyright ©2002 - 2005 Zj-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