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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软件成社会公害 16家企业签署自律公约
日期:2005-7-1 9:11:09     来源:   编辑: 


                                                            2005年06月23日 10:32  

  本报北京6月22日讯 记者廖文根报道:登陆某些网站,用户会被迫自动安装某一搜索软件;自动装载某个网络加速器后,用户便被无穷无尽的弹出广告所包围,怎么拦截都不管用……近来,某些正规厂商推出一些具有黑客、病毒性质的软件,被称作“流氓软件”,激起了广大网民的公愤。6月21日,北京市网络行业协会召开防治“流氓软件”的紧急会议。会后,新浪、搜狐、瑞星、网易等16家网络和软件企业共同签署了《软件产品行为安全自律公约》。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主任张健介绍,“流氓软件”已经成为危及全球软件用户的一大公害。从去年底开始,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已经把“流氓软件”的检测纳入对杀毒软件的检测标准之中。他强调,我国刑法第285条、286条对侵入用户计算机、破坏计算机功能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流氓软件”的编写和发布可能触犯国家法律,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密切关注。

  据了解,对“流氓软件”的投诉近来呈急剧上升之势,有些“流氓软件”甚至会劫持用户的浏览器,将网民引到不良网站上,严重影响了互联网的正常秩序。北京市网络行业协会秘书长王铁安表示,对“流氓软件”的处理和监管是网络行业协会近期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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