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通用网址:浙江法律咨询网 咨询中心注意事项  
位置:首页>>公司法务>>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通知(五)
日期:2005-6-14 23:24:07     来源:   编辑: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通知(五)

  (三)债务转为资本的,重组债务的贴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为债务重组收益,于当期确认。

  该项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对于上市公司,其发行的股票有市价,因此,应以市价作为股权的公允价值;对于其他企业,债权人用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没有市价,因此,应以评估确认价或双方协议价确定股权的公允价值。

  债务转为资本,债务人可能会发生一些税费,有的可以作为抵减资本公积处理,如股票发行资;有的计入当期损益,如印花税。

  例4:199×年2月10日,深广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红星公司,同时收到红星公司签发并承兑的一张面值100000元、年利率7%、六个月期、到期还本付息的票据。8月10日,红星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兑现票据,经双方协议,深广公司同意红星公司以其普通股抵偿该票据。假设普通股的面值为1元,红星公司以10000股抵偿该项债权,股票市价为每股9.6元,印花税税率为4‰。

  红星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计算应付票据的账面价值与所转股票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应付票据的账面价值103500元

  其中:面值100000元

  应计利息3500元

  减:股票的公允价值96000元

  差额7500元

  差额7500元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股票的公允价值96000元与股本10000元的差额86000元作为资本公积。

  2.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票据          103500

        贷:股本         10000

           资本公积       86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7500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384

        贷:银行存款             384

  其中,384=9.6×10000×4‰

  (四)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不涉及或有支出,则在重组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的差额为债务重组收益,于当期确认。重组后债务的账面价值为将来应付金额。

  “将来应付金额”,一般为将来应付债务面值(或本金、原值),如应付账款;如有利息,还应加上将来应付利息。例如,将面值总额100000元的债券展期一年,年利率为5%,将来应付金额为100000+10000O×5%=105000(元)。

  例5:深广公司持有红星公司的应收票据为20000元,票据到期时,累计利息为10 00元,红星公司支付了利息,同时,由于红星公司财务陷入困境,深广公司同意将红星公司的票据期限延长二年,并减少本金5000元。

  红星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计算应付票据的账面价值和将来应付金额的差额:应付票据的账面价值20000元

  其中:面值20000元

  应计利息0元

  减:将来应付金额15000元

  差额5000元

  差额5000元作为债务重组收益。

  2.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票据——应计利息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借:应付票据——面值      20000

        贷:应付账款       15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5000

  (五)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加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支出,本准则根据谨慎原则将或有支出包含在将来应付金额中,据此计算债务重组收益。在重组日,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含或有支出的将来应付金额进行比较,大于部分为债务重组收益,债务重组后的账面价值为含或有支出的将来应付金额。

  由于债务重组后的账面价值含或有支出,因此,或有支出实际发生时,应作为减少债务的账面价值处理;结清债务时,或有支出如未发生,应将其作为结清债务当期的债务重组收益。

  例6:1995年6月30日,红星公司从某银行取得年利率10%、三年期的贷款1000000元。现因红星公司财务困难,于1997年12月31日进行债务重组,银行同意延长到期日至2001年12月31日,利率降至7%,免除积欠利息200000元,本金减至80000o元,但附有一条件:债务重组后,如红星公司自第二年起有盈利,则利率回复至10%,若无盈利,仍维持7%。

  红星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计算银行借款的账面价值与将来应付金额的差额:

  银行借款的账面价值1250000元

  其中:面值1000000元

  应计利息(1000000×10%×2.5)

  250000元

  减:将来应付金额1096000元

  其中:面值800000元

  应计利息(800000×7%×4)224000元

  或有支出[800000×(10%-7%)×3]

  7200O元

  差额154000元

  差额154000元作为债务重组收益,债务重组后的账面价值为1096000元。由于债务重组后的保面价值含将来应付面值800000元、将来正常应付利息224000元和72000元的或有支出,因此,以后各期发生的正常利息支出和或有支出应作为冲减重组后债务的贴面价值处理。

  失效日期: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 留言本 咨询论坛

如果你觉得本站不错,别忘记将浙江法律咨询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她)也享受免费的法律服务。

发送给好友 打印此页 [收藏本页]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须知:
·请注意文明用语,请勿人身攻击。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相关法律法规。
·您应当对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负责。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网站管理员有权删除违反上述提示的评论。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声明
  “浙江法律咨询”网站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也希望他人能尊重本站的合法权益。
  对未经“浙江法律咨询”网站同意,而擅自以各种形式转载、复制、翻制、发行、出版或进行营利性使用本网站所享有知识产权的内容时,本网站保留诉诸法律权利。
  本站纯属非盈利、公益性质的站点,部分内容摘自互联网,如果因此而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网站深表歉意,在接到您的通知之后,马上将该内容删除。

推荐律师
浙江杭州律师吴旭华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法律咨询电话13335716315
法律咨询电话057188938386

    

推荐文章

·吴旭华律师接受搜狐公司焦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杭州
·本站在GOOGLE关键词“法律
·诉讼常识精解—建议咨询者
·本站开通短信服务平台,欢
·私人律师服务卡-您身边的
·浙江裕阳律师事务所—吴旭
·吴旭华律师的《网上交易风
·吴旭华律师就酒店代驾服务

联系地址

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20层 吴律师

公交节能公司站:25/K25 41/K41 42/K42 K74 86/K86 K199 820/K820

公交翠苑五区站:K63 156/K156 526/K526 841

81514001 13335716315

  浙ICP备05060809号Copyright ©2002 - 2005 Zj-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