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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法规
日期:2007-2-11 17:15:20     来源:   编辑: 

    一、适用医疗法规的基本原则

  我国的医疗法规由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卫生部、国家药品及食品监督部、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地方卫生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最高人民法院等多部门制定,在多方面存在冲突,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如何正确适用各种法规是较为复杂的专业问题,其原则是人大制定的法律效力高于国务院制定的法规,国务院制定的法规效力高于各部委及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比较特别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是基于对国家法律的解释,且其解释直接被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故司法解释的法律效力在我国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读者在选择适用法规的时候应当予以特别的重视。

  二、常用医疗法规

  由于医疗法规在各种法律网站都能够查询到,本站仅列出主要实用的医疗法规目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6.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7.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8.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9.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10.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11.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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