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通用网址:浙江法律咨询网 咨询中心注意事项  
位置:首页>>解答精华>>正文
外借急救车“抢”走病人 病情延误患者死亡
日期:2007-2-11 17:15:24     来源:   编辑: 

    19日晚老人王远录遭遇车祸后,北京中奥癫痫脑病医院派出一辆带有120标志的救护车将其接走,导致稍后赶到的120急救中心顺义区分中心派的车没有接到病人。王远录后因病情延误死亡。昨天,120急救中心告诉本报,首辆救护车为120外借车辆,中奥医院不恰当的使用导致了事故发生。

  当晚8时许,王远录被一辆摩托车撞倒,摩托车主拨打120求助,18分钟后,一辆120救护车赶到将王远录接走,5分钟后,又有一辆120救护车赶来。第一辆救护车绕开较近的潮白河骨伤医院等大医院,将王远录送到24公里外的北京中奥医院。之后在转院途中,王远录因病情延误去世。

  昨天,《新京报》记者全程报道此事。由此家属提出两点疑问:北京中奥医院派出的第一辆救护车是否假冒120?求助信息如何被中奥医院知晓?

  昨天下午,120急救中心主任赵永春就两问题对本报记者说:120急救系统没有泄露病人求助信息,是中奥医院的一名司机下班途中看见车祸,自行电话叫医院里的救护车来接病人。另外,中奥医院随后派出的救护车的确归120所有,一年多以前120将该车免费借给中奥医院,并规定不可用在急救等事务。此次中奥医院出车接诊违反了当初协议,故120决定近期将此车收回。

  对此,中奥医院院长助理贡燕平表示理解,但他同时强调,医院司机违规出车也是出于快速抢救病人的考虑。至于120为何要向中奥医院借出救护车,赵永春称是两家医疗单位之间的“内部事务”,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邱大龙说,目前卫生局的确对此没有相关规定。

免费法律咨询请访问本站的 留言本 咨询论坛

如果你觉得本站不错,别忘记将浙江法律咨询网告诉你的朋友,让他(她)也享受免费的法律服务。

发送给好友 打印此页 [收藏本页]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须知:
·请注意文明用语,请勿人身攻击。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相关法律法规。
·您应当对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负责。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网站管理员有权删除违反上述提示的评论。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声明
  “浙江法律咨询”网站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也希望他人能尊重本站的合法权益。
  对未经“浙江法律咨询”网站同意,而擅自以各种形式转载、复制、翻制、发行、出版或进行营利性使用本网站所享有知识产权的内容时,本网站保留诉诸法律权利。
  本站纯属非盈利、公益性质的站点,部分内容摘自互联网,如果因此而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网站深表歉意,在接到您的通知之后,马上将该内容删除。

推荐律师
浙江杭州律师吴旭华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法律咨询电话13335716315
法律咨询电话057188938386

    

推荐文章

·吴旭华律师接受搜狐公司焦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杭州
·本站在GOOGLE关键词“法律
·诉讼常识精解—建议咨询者
·本站开通短信服务平台,欢
·私人律师服务卡-您身边的
·浙江裕阳律师事务所—吴旭
·吴旭华律师的《网上交易风
·吴旭华律师就酒店代驾服务

联系地址

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20层 吴律师

公交节能公司站:25/K25 41/K41 42/K42 K74 86/K86 K199 820/K820

公交翠苑五区站:K63 156/K156 526/K526 841

81514001 13335716315

  浙ICP备05060809号Copyright ©2002 - 2005 Zj-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