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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合作社 ]: 此份兄弟土地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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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933 留言
留言时的心情 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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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分类 :法律咨询


    李一从80年代初通过开荒的方式得到一块土地,并耕种了20多年。并无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因此地周边都进行了商业开发。其弟李二想将此块耕地据为己有
    03年,李二将李一和大伯父李大约至家中吃饭,在李一和李大酒醉之后,拿出自己起草好的兄弟土地协议书。协议书大概内容:主要就是描述了一下当时兄弟二人的土地分配现状。但是其中有一句意思就是:“把此块原来一直属于李一开荒所得的耕地划归给李二”。李一在神志不清醒的情况下签下协议。李大作为见证人也签字了。李二也签了名字。但三人都未按手印。
09年,该地果然要被开发,李二拿出此协议书,向村政府提出,要求全额得到该开荒地的土地征收补偿款。但李一以没有签订过此协议书的印象和没有此协议书副本为由表示不承认该协议书。李一在没有此块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况下,提供给村政府一份此块开荒地周边耕地的户主作为证明人的一封证明信,证明此块开荒地归李一。并要求取得此块开荒地的全额土地征收补偿款
问题如下:
1, 此协议是否有效?依据是什么?
2, 该块土地属于什么性质的土地,为什么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 此块耕地土地征收补偿款应归谁所有?

 --> 此留言的言论仅代表农民工的观点,和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于2010-1-2 17:44:23
 回复人的账号 [吴旭华律师 ┊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回复:  
可以主张协议无效。
-->回复于2010-4-30 10:10:27
  IP已记录 新留言 回复[推荐]:13.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0571-815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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